归档文件整理细则
1.总则
1.1
为了适应档案管理现代化的需要,规范归档文件的整理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档案局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行业标准DA/T22——2000《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朝阳市归档文件整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1.2
本《细则》适用于全市各级机关、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
1.3
本《细则》所指的归档文件,是立档单位在其职能活动中形成的办理完毕的、具有保存价值应作为文书档案保存的各种纸质文件材料。
2.
整理原则及质量要求
2.1
归档文件整理应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分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2.2
归档文件应齐全、完整、准确。已破损的文件应予修复,字迹模糊或褪变的文件应予复制。
2.3
整理归档文件所使用的书写材料、纸张、装订材料等应符合档案保护要求。
3.
整理方法
3.1
归档文件的整理以“件”为单位,一般以每份文件为一件。下列文件在实体装订时可作为一件:
3.1.1
文件正本与定稿为一件;
3.1.2
正文与附件原则上为一件;如果附件数量较多或者太厚不易装订时,也可各为一件;
3.1.3
原文与复制件或手抄件为一件;
3.1.4
转发文与被转发文为一件;
3.1.5
文件处理单与文件为一件;
3.1.6
来文与复文为一件。下级机关向本级机关的请示与本机关的批复为一件
;本级机关向同级或上级机关的请示与这些机关的复文可各为一件;
3.1.7
重要文件(如法律法规等)须保留历次修改稿,其正本与历次稿(包括定稿)各为一件;
3.1.8
一次会议上的若干份文件各为一件;
3.1.9
各种会议记录每一次为一件;
3.1.10
报表、名册、图册等按其本来的装订方式,一册(本)作为一件;
3.1.11
归档文件的中文文本与外文文本为一件。
3.2归档文件分类,是指全宗内归档文件的实体分类。即将归档文件按其来源、时间、内容和形成等方面的异同,分成若干层次和类别,构成有机体系的过程。我市归档文件采用“保管期限—年度—机构(问题)”或“保管期限—年度”等复式分类法进行分类。
3.2.1
按保管期限分类,是指根据文件的价值划定的不同保管期限对归档文件进行分类。各单位划分保管期限时,应参照《国家档案局关于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的规定》和本单位档案保管期限表的规定执行。
3.2.2
按年度分类,是指根据文件形成和处理的年度对归档文件进行分类。
3.2.2.1
文件有多个时间特征时,一般应以文件签发日期为准(即落款日期);
3.2.2.2
机关单位的某些具体职能活动,可能会跨年度形成文件。这样的文件往往统一在办结年度归档;
3.2.2.3
几份文件作为一件时,判定“件”的日期,应以装订时排在前面的文件的日期为准。即正本与定稿为一件,以正本为准;正文与附件为一件,以正文为准;转发文与被转发文为一件,以转发文为准;来文与复文为一件,以复文为准;
3.2.2.4
文件没有标注日期的,要通过对照等手段来考证和推断文件的准确或近似日期,并据以按年度合理归类;
3.2.2.5
有专门年度的按专门年度分类。
3.2.3
按机构分类,是指根据文件处理阶段形成和处理文件的承办单位对归档文件分类。采用机构分类法时,一般来说,有一个机构就设置一个类,机构名称就是类名。各类的次序可按照本机关序列表的规定或习惯上的顺序来排列。采用机构分类法时不能同时采用问题分类法。
采用机构分类法,原则上以哪个机构名义发文的文件就归入哪个机构的类中。有些文件是由几个机构共同处理的,如何归类则须视具体情况而定:有主办者的一般归入主办机构,归档文件要齐全,不能缺失任何一件;以机关名义发文的文件,则归入有关机构类中;业务部门起草、以机关或办公室名义发出的,如果内容属该部门职责或业务,则应归入负责起草的机构中,否则归入负责发文的综合机构内。
机关单位内设置的临时机构,应和其他机构一样设类,形成的归档文件归入该类保存。有的临时机构是与立档单位某一内部机构合署办公,并以该机构为常设机构,那么形成的文件应归入该内部机构类中;如果临时机构涉及两个以上的内部机构,则应根据其主要职能以及形成的文件内容、数量多少等,由这些机构协商后确定分类方法。
3.2.4按问题分类法,是指按照文件内容所说明的问题对归档文件进行分类。采用问题分类法,要求各类特点明确,不能互相包含。采用问题分类法,可以避免或减少同类文件分散的现象,便于按专题查找和利用档案。特别是由于设类可以不受内部机构的限制,机关的中心任务和主要活动可以单独设类,能够比较突出地反映一个机关职能活动的主要面貌。
在实际工作中,使用问题分类法的立档单位,大多参照本单位内部组织机构的职能性质来设置类别,例如,将党委、工会、共青团等机构形成的归档文件划为“党群类”,业务部门形成的归档文件划为“业务类”,行政后勤部门形成的归档文件划为“行政类”等等。
按问题分类时要注意按照机关单位的基本职能来设置类别,类目体系力求简明合乎逻辑。文件归类应按其重要内容有规律地进行,并保持连续性。
3.3 归档文件的装订
3.3.1
归档文件装订前,去除原装订文件用的金属物和易变脆的塑料物(短期保存的档案、精装或平装等书本式的档案材料除外);对大于A4纸型规格的报表、图样等文字材料,应按照A4纸型的尺寸加以折叠,尽量减少折叠层次,折叠应尽量位于字迹间隙处。
3.3.2
以“件”作为保管单位的各文种和稿本的归档文件应按件为单位装订。装订时,正本在前,定稿在后;正文在前,附件在后;原件在前,复制件或手抄件在后;转发文在前,被转发文在后;复文在前,报请文在后;不同文字的文本,无特殊规定的,中文本在前,外文本在后;收文处理单放在来文前面。
3.3.3
归档文件按“件”装订。采用无酸纸套袋装(短期保管的档案材料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可不装袋)。
3.4 归档文件的排列
3.4.1
归档文件的排列,是指在分类方案的最低一级类目内,按事由结合时间、重要程度等排列。最低一级类目,是指分类时所确定的类目体系中设在最低一级的类目,如按“保管期限—年度—机构”分类的,机构即为最低一级类目。会议材料、统计报表、非诉讼档案、刊物等成套性文件可集中排列。同一事由的关系密切的(如同一次活动、同一项工作、同一个会议形成的)文件材料排列在一起。
3.4.2
同一事由的归档文件排列,可按文件形成时间的先后顺序或按文件的重要排列。
3.4.3
不同事由的归档文件排列,可按不同事由形成的时间的先后顺序排列,也可按事由的重要程度排列,还可按事由的具体的共同属性排列。
3.4.4
对具有保存价值,但未及时归档的零散文件,应排列在当年最低类目的最后,在归档文件目录备注栏中注明“此件与X件为同一事由”。
3.5 归档文件编号
3.5.1
归档文件编号,是指归档文件在全宗中的位置标识号。归档文件要逐件编号,在文件首页上端的空白处加盖归档章并填写相关内容,归档章不应压盖文件字迹,不应与批示文字或收文章等重叠,文件首页无法加盖归档章的要另附空白纸,填写文件题名后加盖归档章。
3.5.2件号为文件的排列顺序号。件号又分室编件号和馆编件号两种。室编件号的编制方法为:在分类方案的最低一级类目内,按文件排列顺序从“1”开始标注,逐件流水编号。类目与类目之间件号不连编。馆编件号进档案馆时按档案馆要求编写,档案室暂不填写。
3.5.3
归档章设置全宗号、年度、保管期限、机构(问题)、室编件号、馆编件号、页数等项目(见图1)。
全宗号:是指同级档案馆给立档单位编制的代号。
年 度:是指文件形成年度,以4位阿拉伯数字标注公元纪年,如“2000”。
保管期限:是指归档文件保管期限的简称,直接标“永久”、“长期”、“短期”。
机构(问题):是指分类方案类目的机构(问题)名称或规范的简称。不分机构(问题)的立档单位此项不用填写。
件 号:见3.5.2项。
页 数:是指此“件”归档文件的有效页数。
3.5.4
归档章的格式为长60mm,宽32mm。归档章设置的项目有全宗号、年度、室编件号、页数、机构(问题)、保管期限、馆编件号等项。在填写这些项目时应按归档章内容项目刻成印章,直接加盖在归档项目栏内,杜绝手写。各项在归档章中的位置不得打乱,以适应标准化的需要,便于档案的管理和利用。
4.
归档文件的编目
4.1归档文件的编目是指编制归档文件的目录,归档文件目录包括件号、责任者、文号、题名、日期、页数和备注等项目(见图2)。具体录入要求如下:
件 号:录入室编件号。
责任者:是指制发文件的组织或个人,即文件的发文机关或署名者。责任者一般应按文件照录,可写通用简称,不能使用“本局”、“本部”等简称。
文
号:是指文件制发机关的发文字号。文号一般由机关代字、年度、顺序号三部分组成,录入文号要照实抄录,不能省略。
题名:即文件标题,录入目录中的题名应照实抄录。文件没有题名或标题不规范、含义不清,不能全面反映文件内容的,应根据文件内容重新拟写或补充题名,并在新拟写或补充题名之外加“[
]”号。重要的会议记录重拟题名时,应写明会议的时间和主要内容。对于以个人名义形成的领导人讲话、经验介绍等材料应在题名后加“()”号,注明有关人员姓名。
日 期
:是指文件的形成时间,具体录入日期应用4位阿拉伯数字写明年度,用2位数字分别填写月、日;对没有落款的文件材料,应根据文件内容加以考证后填写。填写年月日的格式为:20030808;也可将月、日的数字回行填写:2003
0808页数:页数项录入一件文件的总页数。计算页数时以文件中有图文(指与文件内容相关的文字、图画等)的页面为一页,空白页不计。大张的文件或图表折叠后,仍按未折叠前有图文的页面数计算页数。几份文件作为一件时,应将构成该件的文件编写页码作为该件的页数。
备
注:备注项用于填写归档文件需要补充和说明的情况,包括密级、缺损、修改、补充、移出、销毁等等。
4.2
归档文件目录用纸幅面采用国际标准A4型(长×宽为297mm×210mm),全市原则上采用竖式归档文件目录,要求是微机打印的。盒内文件目录置于盒内文件前面,对盒内文件逐件登记。
4.3
归档文件目录应单独装订成册。各机关单位,可按不同保管期限装订三本目录,每本目录中通过在目录表格的左、右肩分别标注“保管期限”、“机构(问题)”名称来区分。
4.4
归档文件目录封面的格式应与目录的编制方式一致,设置全宗名称、年度、保管期限、机构(问题)等项目,采取“保管期限—年度”分类法的单位可不设置机构(问题)项(见图3)。
5.
装
5.1
装盒包括将归档文件应严格按照件号的先后顺序装入档案盒、填写备考表、编制档案盒封面及盒脊项目等工作内容。
5.1.1装盒时,应严格按照件号的先后顺序装入档案盒,与归档文件目录中相应条目的排列顺序一致,保证检索到文件条目后能对应找到文件实体。注意不同形成年度的归档文件不能放入同一档案盒;不同保管期限的归档文件不应放入同一档案盒;分机构(问题)时,不同机构(问题)形成的归档文件不能放入同一档案盒。
5.1.2
档案盒封面、脊背的填写,应统一标准,杜绝手写。档案盒按照摆放方式的不同可分为竖式和横式两种。同一机关档案部门,两种格式只能选用一种。档盒的封面应在双横线上标明全宗名称(即立档单位名称,见图4)。
盒脊各项目填写要求,以全宗号为98的某局党群类2004年形成的一盒永久档案为例(见图5)。
全宗号:使用阿拉伯数字。
年 度:使用四位阿拉伯数字。
保管期限:一般以汉字全称表示,如“永久”、“长期”、“短期”。
机构(问题):按分类方案中的类名填写,可用通用简称。
起止件号:填写盒内排列最前面和排列最后的归档文件的件号,其间用“/”连接。档案室只填写室遍件号。
盒
号:指档案盒的排列顺序号,在档案移交进档案馆时按档案馆要求编制,档案室暂不填写。
5.1.3备考表放在盒内所有归档文件之后,用以对盒内归档文件进行必要的注释说明。包括盒内文件情况说明、整理人、检查人和日期(见图6)。归档文件在机关档案部门保存阶段如有变动情况,档案工作人员应随时在备考表中注明。
盒内文件情况说明:填写盒内归档文件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文件的齐全完整程度,文件本身的状况等。整理工作完毕后归档文件如有修改、补充、移出、销毁等情况,应在备考表中加以说明。进行归档文件整理工作时,如某份文件需说明内容较复杂,目录备注项中加“*”号标示后,在此加以说明。
整理人:填写负责整理该盒归档文件的人员姓名,以明确责任。
检查人:填写负责检查归档文件整理质量的人员姓名。
日
期:填写该盒归档文件整理完毕的日期。
本实施细则从发布之日起施行。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属朝阳市档案局。过去与本实施细则不一致的规定和办法同时废止。
附件:1、文书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
2、归档文件目录
3、备考表
4、档案盒封面及脊背
附件2
归 档
文 件 目
录
年度.保管期限.盒号
件号
责任者
文号
题
名
日 期
页数
备注
1
@@县
@@@@
@@县@@@2004年工作计划
20040201
10
注:责任者:文件形成的组织或个人;文号:文件的发文号,没有文号的不填;题名:文件的标题。
附件3
备
考 表
盒内文件情况说明:
整理人:
检查人:
年
月 日
附件4:档案盒封面及脊背
@@县@@@@@@@@
全宗号
年
度
2004
保管期限
永 久
问
题
党务工作
起
止
件
号
室编件号
1——10
馆编件号
盒
号
1
卷盒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