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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材料试验标准(ASTM) (二) |
4. 仪器: 4.1 盐雾暴露试验所要求的仪器由以下构件组成:盐雾室,盐溶液储罐,经适当空调的压缩空气的供应管道,一个或多个雾化喷嘴,试样支架,盐雾室加热装置和必要的控制器。这种仪器的尺寸和具体结构可以任选,只是产生的条件应满足本规程的要求。 4.2 在盐雾室顶板或盖板上累积起来的液滴不允许滴落到暴露的试样上。 4.3 试样滴落的液滴不得返回盐溶液储罐,再次喷雾。 4.4 本仪器采用的材质不得影响盐雾的腐蚀性。 4.5 本规程采用的水全都必须符合D 1193 试剂水规格中Ⅳ型水的要求(钠离子可以不管,只要氯离子含量在本规程范围内就行)。但不得使用自来水。可用的其它水全都必须是试剂级水。 5. 测试样品 5.1 待测试样的种类和数量以及测试结果的鉴定标准应在涉及被测材料或产品的规格中明确下来,或者由买卖双方协议决定。 6. 测试样品的制备 6.1试样应加以适当清理。清理方法可根据表面和污染物的固有特性任意选择。应注意,清理后试样不得因过分处理或粗心大意而被再次污染。 6.2 用于鉴定涂料或其它有机贴面层的试样应按适用的被测材料规格来制备,或者由买卖双方协议决定。否则,试样应由符合规程D 609要求的钢构成,并按照规程D 609的适用方法进行清理和做涂装准备。 6.3 已上过涂料或有非金属贴面的试样在测试前不得清理或过度处理。 6.4 每当希望确定涂膜或有机贴面擦伤处的腐蚀进程时,测试前应使用一尖利器具透过涂膜做一道刻痕或画线,以便暴露底层金属。除非买卖双方另有协议,做刻痕的条件应服从D 1654试验方法的规定。 6.5 除非另有规定,电镀,涂装或双层复合的材料的切口和包含鉴定标记或同支架或支撑接触的区域,应使用在本规程条件下稳定的适当涂料来防护。 注释 1----如果希望切割由零件构成的试样或由预电镀,涂装或贴面钢板构成的试样,切口应通过在试样上涂涂料,石蜡,上胶粘带或其它有效介质来防护,以防止这种切口和电镀的或涂装的相邻金属表面之间出现电池电流效应。 7. 试样在暴露试验中的位置 7.1 试验期间试样在盐雾室中的位置应满足以下条件: 7.1.1除非另有规定,试样应被支撑或悬挂起来,偏离纵向的角度在15度到30度之间,最好使被测试的大部分表面与通过盐雾室的盐雾主流向平行。 7.1.2 试样不得彼此接触或同任何金属材料或任何会起导火线作用的材料接触。 7.1.3 每一试样都应处于不受阻挡地同盐雾接触的位置。 7.1.4 每块试样的盐溶液都不得滴到另一块试样上。 注释 2-----适合制造支架和支撑的材料或涂料为玻璃,橡胶,塑料或适当涂装的木材。不得用裸金属。最好支撑试样的底部或侧面。开槽的木条适合支撑平 板试样。只要能保证试样处于规定位置,可用玻璃钩或上蜡的细绳把试样吊起来;如有必要,可在试样底部加第二支撑。 |
